任何企业在进行搜索引擎营销时,都或多或少地会以促进销量为目标。特别是未来伴随着企业网站建设中交易平台的完善,品牌厂商的网站用户可以通过在线商城直接购买商品。因此,进行搜索引擎营销还需要根据销售商品和商品的销售对象采取有针对性地方针。建议零售网站和品牌厂商把握以下4点。
1、根据经营商品类型选择营销手段。经营商品为标准化商品(如IT3C类商品或旅游度假类商品),既能以性能参数和特征来描述商品形态和功能的零售网站和品牌厂商,应更为倾向于关键词广告营销,因为标准化的商品有标准化的专业术语描述方式,专业术语为关键词营销提供了良好的支持。
而经营非标准化商品(如化妆品和个人护理类用品、服装服饰类商品等),因为不能仅凭专业术语词表述商品,还需要配合线下实际体验以获取商品的信息(如气味、质感等),此类零售网站和品牌厂商可以采取社区营销和垂直网站营销为主、搜索引擎联盟营销为辅的方式,通过在搜索引擎联盟长尾网站上,按照CPS付费模式投放的文字链是相对来说投资回报率较高的营销方式。
当然,仅仅依靠商品的类别选定营销手段只是开始,还应根据商品潜在消费者的细分人群特征,在恰当的营销手段下选择合适的网络媒体进行投放。
2、零售网站和品牌厂商要注意提升搜索引擎营销的意识和水平。提高搜索引擎营销的意识是指,在进行关键词广告时,不仅将企业品牌作为投放的关键词,还应该将类似“如何购买”、“哪里最便宜”等临近销售的词汇作为关键词一并投放,并将这些与购买相关的关键词结果链接到企业的官方在线商城上。对于品牌厂商而言,应该同时推广厂商品牌和在线商城,具备捆绑营销的意识,当潜在消费者搜索商品品牌时,能够在搜索结果前列发现官方销售渠道,增强消费者的购买信心。
品牌商城如果能够同时做到将官方网站列为关键词广告排位第一,将官方在线商城列为关键词广告排列第二,同时通过搜索引擎优化将其他营销遇到列为自然搜索结果排序前列,那么就能对消费者产生难以抗拒的吸引力,销量提升的可能就会大大增加。
欲知零售网站和品牌厂商把握的另外两点,请关注明天福州seo博客的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