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网络零售商参与到搜索引擎营销中来是需要一定的广告机制作为保障的,网络零售商起初的网络营销主要是在门户媒体投放品牌展示类图形广告,扩大知名度;当搜索引擎关键词广告模式出现后,网络零售商均投放了大量的关键词广告,目的是将搜索引擎上的广告用户转化为网络零售商的会员用户,并产生订单;而精准营销理念普及后,以销量促进为营销目标的零售商,则将注意力集中到搜索引擎营销到底能为网站带来多少会员和销量。在这样的市场需求下,按照销量付费(CPS)的广告机制诞生了,当前CPS付费机制主要运用在搜索引擎营销的广告联盟营销中。
对以网络零售商而言,核心目的是订单增长,既往的广告联盟更多的作用体现在广告展示,以达成品牌的传播,对于网络零售商而言,意义不大,而且个别的长尾小网站存在点击欺诈的嫌疑,点击越多,意味着网络零售商付出的广告费用越多,但订单没有得到增长。
CPS搜索广告联盟诞生后,按照实际带来的订单量付费,广告费用不会得到浪费,此外,能杜绝点击欺诈,因为只有消费者从某长尾网站点击网络零售商的广告并注册购买之后,网络零售商才能付费,消除了点击欺诈的概率。
但参与到CPS搜索广告联盟是对网络零售商的技术水平有一定要求的,后台数据库系统的设计需要能和联盟平台对接才可实现。在近期能参与到CPS广告机制中来的主要是大中型的网络零售商,而在未来,随着互联网技术标准趋于统一,CPS搜索广告联盟营销将成为更多网络零售商的选择。
对于网络零售商而言,如果能协同搭配关键词广告和搜索广告联盟推广,将会对在线销量产生极大的作用,因此网络零售商应该做到双管齐下。